有网友反映自己家人购买了济南市高新区华皓汉峪小区3期6号楼的新房,2021年年底装修完毕,未入住。今年大年初六发现主下水管道因建筑材料及塑料袋堵塞,导致其房子马桶返水,全屋被粪水浸泡,室内装修被严重损坏!物业及开发商不赔偿,不处理!

  高新区管委会:

  经与业主及建设、施工、物业单位联系,最终约定来我单位对此事项进行当面沟通协调。以下是协调情况:首先,业主的诉求是要求建设单位更换房屋并赔偿装修损失。建设单位表示物业对管道疏通时发现管道堵塞系由部分水泥、沙子、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导致管道受阻造成,并且交房时也做过通球实验,提出堵塞可能系由楼上业主后期装修及生活垃圾堵塞所致,不应该由己方承担损失;业主则认定堵塞是由管道施工原因造成,管道堵塞是本身的质量问题,不应拿楼上业主装修堵塞的借口来搪塞。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责任我单位无法界定,根据《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建议其通过仲裁、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诉人以经济赔偿作为质量缺陷维修整改的前提条件,或者提出退房、换房要求,经投诉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建议来电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来源:掌上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