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位于济南市长清区的鲁商常春藤小区,一期1号、3号、4号、5号、新3号、新4号以及地块三36号至49号地下车库人民防空工程,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济南市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连续做出8次罚款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鲁商常春藤项目由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以南、紫薇路以东、山东师范大学以西,占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分南北两大片区。北区以小高层、高层住宅为主,南区规划叠拼、联排、双拼别墅等。该项目从2007年开发,先后暴露出房产证难办、地下车库雨水倒灌等问题。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