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记者 肖芳

  向交警李涌学习,为生命保驾护航

  李涌曾战斗的地方,设立“模范标兵岗”

  “作为曾经和李涌共事多年的战友,我们将继续扛起‘交警李涌’为人民服务的旗帜,把岗位当战位,把工作当事业,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和使命!”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民警李平说。

  10月3日凌晨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在对涉嫌酒驾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不幸英勇牺牲,生命定格在55岁。

  从警16年,党龄32年,李涌先后在青岛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任职,一直战斗在最艰苦、最劳累、最危险的交通管理第一线。

  10月14日起,在青岛市山东路与延吉路交会路口,以交警李涌为学习榜样的“模范标兵岗”正式上岗,李平便是这个岗位的“岗长”。他带领6名辅警,每天轮班上岗,在早、晚高峰设置3人岗,平峰时段设置1人岗,全天候为路口平安通行保驾护航。

  山东路与延吉路路口,是李涌曾经战斗过的地方。这个路口是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的交汇点,每分钟通行车辆超过500辆,被称为“市北交警大队第一岗”。当时的李涌,常站在山东路与延吉路路口,通过自创的“温馨提示”手势指挥交通,这也成了岛城一道广为人知的“风景”。

  李涌牺牲后,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李涌学习活动:学习他对党忠诚、坚守信念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赤子情怀,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执法公正、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

  青岛交警督察大队、特勤大队、市南大队、市北大队等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学习李涌“温馨提示”手势,市南车管分所业务大厅6号窗口等设立“学习李涌先锋岗”,市北大队设立“模范标兵岗”,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成立“李涌党员先锋突击队”……连日来,青岛交警结合岗位实际,就向李涌同志“学什么、怎么学、怎么做”的问题认真查摆自纠,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学习工作措施,深入学习李涌敬业爱岗精神,锤炼“青岛好交警”。

  青岛交警市北大队副大队长田明祯表示,在李涌曾战斗过的地方设立“模范标兵岗”,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疏导交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打造“零违法”示范路口,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交通秩序整体提升;另一方面也是学习李涌热情服务、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大力弘扬警风正气,掀起“学英模、当标兵、争一流”的热潮,激发民辅警担当尽责、务实进取的工作热情。

  党旗飘扬,赓续榜样力量的种子,逐渐在广大交警心中扎根。“李涌同志曾说,‘我们的职业就是为生命保驾护航,我觉得非常骄傲和自豪’。我特别渴望成为李队那样的人,成为一名像他那样让人肃然起敬的人民警察。”辅警薛海涛说。

  (大众日报记者 肖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