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2月9日,济南市莱芜区官方移动发布平台“新莱芜”发布《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导情况通报》。通报称,口镇街道陈林社区杏山药店等6家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处以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
为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守好“早发现”的第一道防线,2月5日至7日,济南市莱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中发现6家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违反了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莱芜区市场监管局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6家药店进行了集中约谈。
口镇街道陈林社区杏山药店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责令停业整顿5天。
口镇街道山口村同康药店工作人员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责令停业整顿5天。
凤城街道圣德堂大药房未按照28号文件要求落实进店、购药、六种症状人员的询问、登记、上报、回访等制度,无场所消杀和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记录,无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记录,仍然使用接触式温度计测温,责令停业整顿5天。
雪野街道康诺药店4类药品登记信息不一致;凤城街道国康医药(万泽店)关于进店、购药、六种症状人员的询问、登记、上报、回访等措施落实不到位,无应急演练记录;凤城街道时珍药店关于进店、购药、六种症状人员的询问、登记、上报、回访等措施落实不到位,无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责令此三家药店限期整改。
通报称,莱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莱芜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监管力度,督促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