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劝阻跳广场舞心梗死亡,涉事小区再无人跳舞
日前,湖南长沙一中年男子,因广场舞扰民影响到孩子写作业,于是便出门劝阻跳舞者,与对方发生争论后突发心脏病去世。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男子的妻子周菊梅女士在为丈夫办理完后事后称,打算起诉小区物业和跳广场舞的人,希望通过该事件引发社会和法律对广场舞扰民现象的关注。周女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据她了解,丈夫去世后,小区内广场舞便不再进行。
事件回顾
劝阻广场舞时猝死 物业事后资助2万元
事情发生在9月6日,虽然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但死者贺香槐的妻子周菊梅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旧声音哽咽。周女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她家在二层,窗户外面就是小区的小广场。只要天气允许,每天晚上六点多到晚上九点左右,都会有人在广场上跳广场舞。“跳舞的都是50岁以上的阿姨,少的时候七八个,多的时候十几个人。”
周女士说,9月份开学以后,她的两个孩子在书房学习,当天晚上正在写作业,但太吵了,写不下去。于是丈夫贺香槐就让她下楼去跟跳广场舞的人交涉一下,让她们关小一点声。
于是,周女士就去找了物业保安一起跟跳舞者的人协商,将音量调小。但是她和保安刚走没多久,跳舞者又将音量调大了。周女士又返回跟跳舞者协商但这次跳舞者没有配合。
一直在楼上窗户处关注妻子的贺香槐担心妻子受欺负,于是也下来跟跳舞者理论,还是希望她们把声音调小。但跳舞者并没有同意,她们又分成两拨人,一拨人跟周女士理论,一拨人跟贺香槐理论。这个时候周女士突然听见有人喊“这人怎么睡这了?”她在回头看时,发现丈夫躺在地上。随后她赶快把丈夫送到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初步诊断为心肌梗塞。
事发后,小区物业和当地社区与周女士协商签订协议。物业出于人道主义,向周女士家支付2万元。小区物业王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场舞扰民的情况并非首次,经常有业主反映扰民一事,物业也多次协调。但在小区《管理公约》中并没有明确禁止跳广场舞,也没有对音量大小做出要求。物业无权禁止跳广场舞,只能劝跳舞者调小音量。王经理认为,物业本身没有责任,向周女士家支付2万元是出于人道主义而不是赔偿。但周女士认为,她多次向物业反映,但并没有起到效果,物业和社区对此事也都不够重视。因此她欲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小区物业和跳舞者。
对话家属
此前多次反映没效果 现在已经没人跳广场舞
法晚:现在广场上还有人跳舞吗?
周菊梅:没有了。我最近回到江西为我老公办理后事,没在小区住。但我走的时候,一直都不再有人跳了。后来听邻居说她们也不跳了。
法晚:事后有找过这些跳舞的人吗?
周菊梅:没找过她们。后来有邻居跟我说,他们其实也很讨厌这些跳舞的人。跟我说跳舞的组织者是一个中学老师,事发当天她没在现场,但平时都会跟大家一起跳舞。按道理说她“为人师表”应该能够理解学生和家长,但还不注意这个事情。
法晚:这些跳舞的人你认识吗?
周菊梅:不认识,从来没有交流过。事发后派出所跟我说找到了六七个跳舞的人,还有更多的人派出所也没找到。派出所也没有告诉我她们的名字,也没让她们给我赔礼道歉,就说让我们自己走司法程序。
法晚:以前跟这些跳舞者沟通过扰民的事情吗?
周菊梅:沟通过好多次了,但都没有效果。她们都是老人,跳舞健健身其实也没什么,我们家也不是说不让跳。我们就是希望她们把声音关小一点,或者让物业和社区协调一个更合适的地方跳。
法晚:以前当面沟通过吗?
周菊梅:也跟她们说过。不仅我们两个人说,孩子的奶奶也跟她们说过。当时我婆婆已经查出来癌症晚期了,我女儿又要中考,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去跟她们说,但还是没有效果。
法晚:有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吗?
周菊梅:太多次了。跟物业说过,也跟社区说过,但都没有人管。去年我老公反映了很多次,也跟跳舞的人沟通过,都没有效果,他很气愤就拿了两个酒瓶子摔碎在地上,让她们(跳舞者)跳不成。后来物业还批评我老公做法极端。其实我们并不是要伤人,只是希望她们能收敛一点。
未发生肢体冲突 跳舞者强词夺理
法晚:事发当天跟跳舞者沟通的时候,双方是否有过冲突?
周菊梅:绝对没有。我跟我老公的家教就是要与人为善,这些跳舞的人都比我们年龄大,都是五六十岁的人,很多都是做奶奶的人了,我们都得叫阿姨、婆婆,所以我们不会对这些长辈动手。她们(跳舞者)也没有对我和我老公有肢体上的冲突,这个必须要承认。
法晚:你当时怎么跟跳舞者协商的?
周菊梅:我第一次是让保安去的,关小了声音,但没一会儿又开大了。我就去跟她们说,你们小一点声音,一样可以跳,这样影响孩子学习。
法晚:跳舞者们什么反应?
周菊梅:她们强词夺理。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说我家事太多,整个小区就你一个人嫌吵。还有的说,你这个声音都听不了,家里电视也不要开了。
法晚:你家楼上楼下的邻居有反映过扰民吗?
周菊梅:我家楼下一层是空房子,没有人住。楼上三层也不经常回来。而且这个声音越往上会小一些,就我家在二层是最吵的,关上窗户都能听得很清楚。
法晚:反映了很多次都没有效果,有没有采取一些别的措施?
周菊梅:还能有什么措施,只能主动避开。晚上的时候家里特别吵。我们就吃完晚饭后带着孩子去小区对面的中学打篮球,打到8点多回来,她们还在跳,我们就在外面乘乘凉,回家洗洗澡,等她们跳完了再休息。
法晚:事发当天怎么没有去打篮球避开?
周菊梅:那几天刚开学,孩子课业压力比较大,要做作业。
房子距离跳舞广场就几米远 孩子接受不了亲人接连离世
法晚:您家房子距离跳舞的地方很近吗?
周菊梅:很近,也就距离几米远,我家就住在二层,跳舞的广场面积也不大,一两百平,等于就在我家窗户下面。
法晚:当时买房的时候,这里有人跳广场舞吗?
周菊梅:也有,但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那么久。当时主要是白天跳,不怎么影响生活。我后来听小区邻居说,她们开始在小区外面跳,但因为外面底商嫌她们吵,不让她们跳,她们就搬到小区里了。后来人越来越多。
法晚: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吗?
周菊梅:也考虑到了,觉得二楼有些吵。但当时确实没有那么大的影响。而且我们买房子,就是为了孩子上学。
法晚:您老公以前有过心脏病吗?
周菊梅:我老公生前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是98年的时候,已经20年了,身体恢复得很好。只是不能剧烈活动,其他方面没什么问题。
法晚:现在这个事情对您家庭有影响吗?
周菊梅: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我两个孩子。今年7月我婆婆因为癌症去世了。9月我老公又因为这个事情去世了。连续两位亲人离开,孩子们都接受不了。
认为物业也有责任 想起诉但力不从心
法晚:您曾说要起诉物业,您认为物业在这里有责任吗?
周菊梅:事发后我们跟物业签订了一个协议,给了我家一点钱,有律师跟我说因为有了这个私下协议,我们起诉物业很困难了。但我觉得物业肯定有责任。
法晚:但物业和政府部门都认为没有法律明令禁止广场舞,您怎么看?
周菊梅:我当时跟物业和政府部门的人说过,如果跳广场舞这个事情没有法来管理,那我老公岂不是死的不明不白。我家这个事情如果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至少我老公的死也算是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了,我们家属也会欣慰一些。所以我希望通过你们媒体的报道,引起社会的重视,推动政府法律的管理。
法晚:诉讼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周菊梅: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的意见不统一,有的说可以告,有的说证据不足,不太有利。我目前还在考虑。现在家里就剩我一个女人,我还要照顾孩子读书,没有那么多精力,财力也有限,感觉力不从心。希望有法律援助的律师能够提供帮助。
律师说法
跳舞者是否担责 需看沟通过程是否侵权等情况
关于该事件中广场舞大妈是否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问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罗周敏律师认为,从环境保护的层面来说,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这里所说的“环境污染”包括噪声污染。因此,若广场舞大妈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义务,侵害业主权利,业主当然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另外,就业主制止广场舞大妈,致其在沟通中死亡,广场舞大妈对业主死亡的结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广场舞大妈在与业主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具体判断。
关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