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0日讯 昨日下午,济南历城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据悉,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历城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4821件,结案4350件,发还案款2.74亿元。今年以来共拘传拘留945人次,其中实施拘留202人次;罚款7人210000元,搜查15次,拒执罪立案4案4人;执转破2件涉及85案。依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发起网络查控9862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49人,限制高消费6377人次。

  只因拖走一台挖掘机 “原告”变“被告”

  因李某欠刘某债务,刘某将李某的一台挖掘机拖走。李某向历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历城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返还李某挖掘机并赔偿损失。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法院判决,并将涉案挖掘机转移、倒卖给了马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马某将涉案挖掘机再次转移、倒卖,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刘某、马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决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执行人想凭借 “唯一住房”拒不腾房

  康某与李某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经历城法院审理,判决康某将位于历城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交付李某,康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康某仍拒不腾空交付房屋。为达到继续占有房屋的目的,康某将其一处自建房卖给他人,自己一直居住在涉案的房屋内,并以此为由拒绝腾房,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历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康某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康某仍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康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决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历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克成表示,以此可以看出,康某是有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的,此人属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实,对于真正‘唯一住房’的被执行人我们也是有政策的,比如给他们留出5-8年的房屋租金等。”刘克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