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年的案发现场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年的案发现场

  13年前,他用铁锤将济南一烟酒店老板娘砸死,抢劫现金后逃跑;13年后,他在老家因盗窃被抓,陈年命案随即水落石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济,命案发生过程也 被 重 新 还 原……

  2005年1月22日11:00,济南市中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十六里河东河村某烟酒店内一人被杀,店内钱财被抢。民警赶到现场时门开着,死者倒在里屋地上,柜子、墙上有很多血迹。经查,死者吴某,女,系烟酒店店主,当日上午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

  民警经过对现场细致勘察以及对死者生前重要关系人逐一排査,未发现可疑人员。案发时现场也没有目击者,周边无监控,案件侦破陷入僵局。“这个烟酒店位于城中村,是安徽池州装修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当时就分析会不会是到年底了,犯罪嫌疑人没拿到工钱,没钱回家过年,临时起意抢劫杀人。”市中刑警大队民警介绍。

  事件一直到了今年才有了转机。6月初,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刑警支队通报:凶案现场提取的物证,成功比对安徽省池州市警方刚刚抓获的一名盗窃嫌疑人陈某林。“6月8日,我们赶赴池州,提审了犯罪嫌疑人。”民警介绍,因为嫌疑人作案多年,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第一次提审时他表现很正常。

  随后,民警围绕陈某林当年的工作、生活轨迹,并对其家人、亲戚进行走访调査,确认2005年案发时段,陈某林确实在济南干瓷瓦工。专案组返回济南后,立即会同十六里河派出所,寻找其当年在济南打工的工友、房东等关系人。经过一个月的外围工作,民警再赴池州提审陈某林。

  起初,陈某林对民警的提问要么矢口否认,要么装傻充愣,对案件只字不提,并且刻意避开案发当日,坚称其当年腊月十二就已返回池州老家。对此,民警认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人不会对13年前的返乡日期能够记得如此清楚,陈某林欲盖弥彰的行为恰恰印证了他的可疑。

  最终,心理防线崩溃的陈某林彻底坦白了他的罪行。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林,男,46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安徽省池州市人,无业。据陈某林交待,2005年1月22日,他因十六里河欣欣烟酒店老板娘找给他一张50元假币,与老板娘吴某发生争执,随即用干活用的锤子将其杀害并抢劫现金2000余元。“案发后陈某林返回暂住地,把血衣和作案工具抛弃,连夜回到池州老家。过了一段时间又回到济南继续打工。”民警介绍,直到2015年陈某林一直在济南生活,后因病回到老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林已被押解至济南市看守所,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