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上午10时许,济宁高速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在网上视频巡查时,在G3京台高速与日兰高速交汇处,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越野汽车前、后号牌均被毛巾遮挡住,在匝道处逆向行驶,随即进入主线驶向北京方向。

  民警利用智能监控系统继续锁定该车辆行车轨迹,发现该车行驶大约500米后,停在了539+500公里处的应急车道上,随后从车上下来3个人,把毛巾从前后号牌上摘下来。分控中心将这一幕完整记录,通知当天值班民警前去曲阜服务区进行布控拦截。

  大约5分钟以后,民警在服务区发现了该车辆,在车辆后备箱发现了遮挡号牌的两块毛巾,但是驾驶员并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将其带到监控室,让驾驶员观看了现场违法视频,驾驶员看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称有急着去工地干活,看到前方有压车现象,因为害怕逆行被监控拍到,才选择用毛巾遮挡号牌。

  民警对驾驶员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记12分,罚款200元;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200元。

  该车辆本次违法,共记24分,罚款400元。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必须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的法律规定。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压车现象,请依次、有序通行,切勿逆行、倒车或者占用应急车道,避免造成更大的拥堵。如果发现走错了方向,应该继续向前行驶,到就近的收费站出口后再重新上高速往正确的方向行驶。(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