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是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案件共有两个被害人,为了保护她们的隐私,我们姑且叫她们宝宝和贝贝。

  宝宝和贝贝是两个未成年人,都是女孩,2017年12月11日,宝宝和贝贝被刘、磊、关等人控制。几人将两人关在大同城区某出租屋内,以反锁房门、暴力威胁、殴打、控制使用手机、不允许单独外出等手段,限制两人的人身自由,还强迫两人卖淫。其间,刘、磊甚至强行与两人发生性关系。

  今年1月12日,宝宝和贝贝借被带外出之机报警,才得以被公安机关解救。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两个。刘、磊、关被指控构成强迫卖淫罪;刘、磊构成强奸罪。刘、磊、关强迫未成年被害人卖淫,刘、磊强奸未成年人,依法从重处罚。在强迫卖淫共同犯罪中,3名被告人均系主犯,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

  刘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磊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关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