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采地热矿井的纠纷,威海一温泉公司多名职工闯入相邻单位打砸、破坏施工,并现场攻击警务人员。6月22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启涛、汤谊波、汤华锋等19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其中,被告人张启涛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汤谊波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汤华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

  19名被告人所属的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泊温泉公司)与相邻单位威海市临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国资公司)先后取得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热采矿许可证。

  汤泊温泉公司认为临港国资公司开采地热矿井的行为违规。2016年12月初,临港国资公司生态园在地热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进行打井施工。12月7日,汤泊温泉公司董事长汤天众(已殁)召集汤华锋、张启涛预谋聚众闯入临港国资公司生态园内阻止施工、封填矿井,汤华锋随后安排汤谊波通知单位员工次日集合。

  12月8日8时许,近百名汤泊温泉公司员工与该公司临时雇用的村民200余人,共同聚集到生态园南围墙外,张启涛指挥挖掘机将围墙推倒,并与汤谊波指挥持灭火器、铁管、铁锤等器械的数十名员工闯入生态园。

  与此同时,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张玉新得知警情后赶到临港国资公司生态园内,指挥现场10名警务人员上前阻止破坏行为。在张玉新表明警察身份并要求汤华锋等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张启涛、汤谊波等人仍指挥并带领多人对现场进行打砸、破坏施工设备,并采用喷洒灭火器干粉、挥舞棍棒、投掷石块等方式攻击警务人员,造成现场矿井、设备等损失共计25万余元、一名警务人员构成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汤华锋等14人目无国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临港国资公司的工作、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汤华锋、张启涛、汤谊波为首要分子,其他11名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依法均予以刑事处罚。被告人张启涛等15人明知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仍暴力袭击警察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共同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妨害公务犯罪中,各被告人均积极参与犯罪,应根据罪责大小区别量刑。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