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8年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事项出炉。本月19日到下月18日,符合条件的市内六区居民,线上线下都可申请办理。今年申请程序优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免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事处盖章等环节,基本实现只跑一次腿,方便市民申请。
6月12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相关情况的通告》,对今年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政策做了说明。本次申请2018年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需要是济南本地人,要符合收入要求。
其中,家庭户需要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满足申请条件的单身人员则是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分为三档。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申请公租房共分为四个步骤,首先是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17时,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之后,要经过摇号排序、资格审核、选房配租三个步骤,可以成功入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公租房申请采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在前期不再需要准备大量材料,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可以参加摇号,摇号结果被划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审核材料。
另外,申请家庭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了,减少了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这一道环节,申请家庭在通过低收入认定后,也不再需要自己将低收入证明提交到房管部门,而是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民政部门进行信息对接。这些措施基本让申请人只跑一次腿,大大方便了广大市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魏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