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南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随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商务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济南市委7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这也标志着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这一轮巡察共安排7个巡察组开展工作,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2个巡察组对9个县区和高新区、南部山区管委会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这5个巡察组的任务也各不相同。其中,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重点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侧重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453工作体系、扶贫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监督;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问题。

  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是着力发现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工作作风不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侵占扶贫款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扶贫项目不能精准落地,监管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查处问题走过场,致使腐败问题频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方面问题。

  据了解,此轮巡察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听取情况介绍和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专项检查、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向市委报告巡察中了解到的线索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具体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