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在济南干事创业的人才不再是这座城市的“过客”,而是轻轻松松成为这座城的“主人”,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留住人才。不久前,力度空前的济南“人才新政30条”出台,7月下旬,济南“人才新政30条”首批实施细则出炉,其中包括“人才集体户”正式设立。8月份,县、区人才集体户政策正式出台,人才来济落户近乎零门槛。记者从市人才服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46人成功落户。如何申请人才集体户?本报独家发布“最全服务指南”。

  问题1毕业生就业后所在单位没集体户怎么办?

  解答:可落县区人才集体户

  籍贯是济宁的小王大学毕业后就留在济南工作,而他的单位没有集体户,眼看着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小王犹豫是否要放弃热爱的工作回家乡求职。幸运的是,人才集体户的出现打消了他回老家的念头。对于符合济南市户口迁移政策,在县、区工作,但是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在该县、区无合法产权或使用权住房的人员,可申请落该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申请条件

  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外地生源(本市以外生源)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落户。

  申请材料

  那么像小王这样的情况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毕业证;2。就业报到证;3。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居民户口簿;4。单位接收证明、单位无集体户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可到房管部门自助打印);5。《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系统打印)、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系统打印)和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告知书》(系统打印)。

  申请流程

  很简单,网上办理,就跑一次腿儿。首先,小王所在的单位登录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点击“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进入人才集体户申报板块。由用人单位先进行注册,为员工开通落户人员权限。开通权限后,个人就可以在上述网址注册登录,填写提交信息了,上述提到的申请材料需要准备好,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制作成PDF版本上传。

  在网上提交申请后,人才服务主管部门的后台工作人员就能及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只需带着短信提示中要求的材料去落户所在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问题2 引进人才如何落户?解答:8类引进人才可落户县(区)人才集体户

  记者了解到,除了找到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的县区落户,对于引进人才来说,落户也几乎是“零门槛”,只是不同的引进人才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而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到区县或者市人才服务局。

  八类人才可选择落户区县

  驻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招收的下列八类人员:

  类别1: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类别2: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本人。

  类别3:受到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近3年荣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类别4: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

  类别5: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人。

  类别6: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

  类别7: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职业院校及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别满1年、2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人。

  类别8:符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规定,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注册登记就业且在上述区域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上述人员可落户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但是均需要满足的条件为: 在本县(区)工作,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本人在上述区域无合法产权或使用权住房。

  两类人才还可选落户市人才服务局

  对于满足条件的引进人才来说,除了可以选择落户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他们还多了一个选择,可以落户在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有两类人员满足这个条件。

  类别1: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可在市人才服务局申请人才集体户。

  类别2:符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规定,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注册登记就业,且在上述区域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

  那么不同的人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在网站首页右侧位置进入“人才集体户申报”板块,属于哪类引进人才,对照着点击超链接就能查看到所需准备的材料。在网上申报即可。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申办人才集体户具有公益性质,是不会收取费用的,请市民谨防上当受骗。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