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国家文物鉴定专家对滕州公安局缴获的229件春秋时期的文物鉴定完毕,专家认为这批被追回的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其中一件倪公戈填补了我省春秋晚期青铜器实物考究的空白。近日,历经五个月侦破,“2.10大韩村特大盗墓案”涉及的22名犯罪嫌疑人也已全部归案。

  曾安排成员在派出所望风

  2016年12月13日深夜,官桥镇大韩村东古文化遗址处,四个鬼祟的身影在麦田的遮挡下,紧张地挖掘着。此事,隐蔽在树林中的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官桥派出所民警,把一切都盯的一清二楚。民警一边观察四个身影的动向,一边快速从三面包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

  这四人分别来自菏泽的高某、刘某宝、刘某新、梁某,他们结伙到此处盗掘古墓。被抓后他们交代:现场还有其他团伙也在盗掘古墓,可能已在民警抵达现场时逃窜。民警分析案情后认为,两伙嫌疑人都到此盗墓,可见此处绝非一般墓葬,随即加大了对此案的扩线侦查。

  一个多月后,2017年1月27日晚,正值农历除夕。滕州刑警三中队值班民警却在中队门口发现一辆老款红旗轿车停在中队门口,但是汽车一直处在发动状态,形迹可疑。通过秘密侦查,民警发现车主为樊某,家住滕州市官桥镇某村,有盗墓前科。民警判断,这可能是狡猾的盗墓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在辖区公安机关门口安排人员望风。

  2月6日,又有群众举报在大韩村发现盗洞,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了青铜器碎片,确定2月5日确有案件发生。并通过对樊某的车辆轨迹分析,该车在案发时间出现在大韩村附近,樊某有重大嫌疑。

  团伙首犯落网,曾组织三次盗挖

  侦查员连续5天对樊某跟踪排查后,确定其涉嫌团伙盗窃古墓,其团伙首犯是秦某。但秦某非常狡猾,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这给民警进一步明确其他团伙成员及掌握秦某行踪带来了难度。经过多条线索秘密侦查,逐步明确秦某涉及的两个犯罪团伙,且案情重大。    

  案情上报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官桥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专案经营,侦破此案。

  专案民警通过“天网”视频监控查证出秦某等嫌疑人驾驶车辆活动轨迹,并跟踪追查到其大致落脚点。3月2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5路人马同时出击,成功抓捕秦某等5名团伙骨干成员。

  秦某团伙落网后,交代了其团伙分别于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27日、2月5日三次盗掘大韩村古文化遗址的犯罪事实,后两次均有出土文物,且此两次的编钟、石磬、青铜等文物已倒卖出手,非法获利280余万元。秦某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还供出了个关键人物王某启,此人有丰富的考古经验,秦某在多次作案时向其请教墓葬布局等问题,并将盗出的文物交于王某启辨认。

  专案组民警根据秦某交代的线索,连夜将王某启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珍贵青铜器42件。据王某启供述,这些文物是秦某于2017年2月22日送到其家中的,并告知他这42件青铜器是秦某团伙于2月21日夜盗掘所得。但是秦某对这次盗墓行为及参与成员情况拒不供述。此文物肯定暗藏隐情。

  专案民警分析后,加大追查力度。迫于压力,3月25日,刘某峰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了1月27日盗掘的文物。

  消失的被盗文物被人私下叫卖

  专案组民警再次收缴文物后,加大追缴文物力度,并很快收集到一条线索:市场上有人在私下联系出售编钟、石磬、青铜鉴等青铜器,特征与一直神秘消失的第二批被盗文物高度吻合。    

  民警遂安排专人接触叫卖人,摸清其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很快叫卖人杨某的一系列信息反馈过来。经查杨某系秦某的妹夫,其在市场叫卖的文物极大可能是其与秦某盗掘所得。

  专案组民警立即围绕杨某展开排查,逐步明确了杨某涉及的犯罪团伙成员的身份。经综合研判分析发现:该案团伙成员人数较多,第三次盗掘团伙的成员是秦某另外召集的一伙人,与前两次盗掘嫌疑人没有重合,与秦某均是单线联系,并且团伙成员之间互不认识。这就是秦某拒不供述的2月21日盗窃文物所在,秦某拒不供述的“自信”被彻底摧毁了。

  至此,对这一团伙的收网时机已然成熟。抓捕4月11日,专案民警兵分8路集中行动,将另8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并顺利追回被倒卖至峄城的第二次被盗掘的青铜鉴、编钟、石磬、青铜壶等50余件珍贵文物。

收缴文物全部出自春秋晚期收缴文物全部出自春秋晚期

  缴获文物后,为鉴定文物价值,滕州市公安局逐级上报枣庄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聘请山东大学文物鉴定专家、国家博物馆文物鉴定专家和陕西、河南等国家级文物鉴定专家对收缴文物进行逐个鉴定,最终得出结论:全部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

  该案缴获的文物数量之众,级别之高,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其中收缴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刻有铭文12字,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父,择其吉金,作其元用。”其意是:古时的倪国公朱克父,专取好的金属材料,做成此戈,从现在开始,要一代代延续使用下去。此戈成功的收缴填补了我省实物考究春秋晚期青铜器的空白。

  被盗文物追回后,仍有涉案人员潜逃。公安部于2017年6月,发起历时三个月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布A级通缉令,缉捕文物犯罪重大逃犯,该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涛和孟某名列其中。

  A级通缉令发出后,专案组民警综合分析前期摸排的线索,发现逃犯刘某涛躲藏在薛城,专案组民警于8月1日赶往薛城追查,将准备潜逃的刘某涛抓获。

  抓获刘某涛后,民警将抓捕重心转至孟某,经过大量的工作,迫于心理压力,孟某于8月4日到滕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至此,警方共抓获涉案嫌疑人22名。目前,22名嫌疑人已被滕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明  通讯员  刘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