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被查头顶交警致交警骨折、闯红灯被拦拿雨伞击打交警、路口交通违法被查蹲在地上撒泼。今年以来,随着济南创城的进程,济南交警加大了执法力度,因为对执法不满进而阻碍执法的案件也随之增多。16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半年,济南已发生12起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案,14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其中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公安对于阻碍执法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和规范,下一步将向社会公布交警面对阻碍执法行为时的规范处置流程,必要时会果断采取器械等强制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

  7月6日晚高峰,历城区花园路与洪家楼西路路口,历城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刘鹏在此路口执勤时,一名女子闯红灯过马路被拦下。面对查处,女子不以为意执意要离开,民警多次劝阻,女子不听还用雨伞击打交警,并多次拳打脚踢交警和保安。多次警告无效后,被民警喷射催泪喷雾剂。因阻碍执行公务,女子被拘留7天。

  类似的案例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济南已发生类似阻碍交警执法的案件12起,14人被处罚,其中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

  “各种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警察执法权威的挑战,这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严重的甚至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刑事犯罪。”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韩军庆表示,在现场处置中,交警依据《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有权对阻碍执法者实施口头制止、徒手制止直至使用警械、武器。

  据了解,济南交警已经对如何处置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了全员内部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处置流程。一般来说,交警处置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流程为口头警告、徒手制服、使用器械三个步骤。不过根据具体情况,上述处置流程可灵活掌握,并非一成不变的套路。

  济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交通参与者对交警的执法持有异议,法律已经在处罚前的陈述申辩、听证以及后期的复议、诉讼等方面设置了解决渠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孟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