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藏鸡蛋,安检检出却坚称是食品,无视法庭秩序,两次扔出鸡蛋阻止被告发言。昨日记者从博山法院获悉,男子梁某甲因严重扰乱庭审秩序,被依法拘留五日。

  8月1日,博山法院开庭审理博山某减速机厂诉梁某乙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原告博山某减速机厂负责人梁某甲在本院庭审过程中,不顾审判人员的警告,向被告梁某乙投掷鸡蛋。在开庭质证环节,梁某甲朝被告梁某乙扔出一个鸡蛋,鸡蛋砸在被告席桌前。经审判人员警告并教育,梁某甲表示认识错误不再犯,但辩论环节梁某甲又朝被告梁某乙扔鸡蛋,鸡蛋砸中被告律师,鸡蛋皮将被告律师手臂划伤。梁某甲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案件的专门场所内,违反了法庭规则,扰乱了正常的法庭秩序,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本案中,原告梁某甲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庭审秩序,致使庭审无法进行,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据上述规定,决定对原告梁某甲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记者 陈菲菲 通讯员 张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