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7月28日,公安部交管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危险驾驶案件的查办情况,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其中醉驾案件9.9万起。在所有案件中,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分别将醉驾、追逐竞驶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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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8.7万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1万人,其他人员3062人。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60毫克/100毫升的3.94万人,严重超员案件691起,严重超速案件79起,运输危险物品案件49起,追逐竞驶案件12起。

  从年龄比例来看,在涉案的10.1万人中,20岁至40岁最多,占57.4%;40岁至60岁次之,占33.7%;驾龄在4年至10年的最多,占42.6%,1年至4年的次之,占19.8%。

  公安部交管局此次还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显示,2016年7月30日,河北省沧州市任丘交警大队在吕公堡镇北王庄村朝阳幼儿园附近,发现王某驾驶小型面包车严重超员,该车核载8人,实载23人,超员190%。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任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朝阳幼儿园负责人兼幼儿园长周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因危险驾驶罪被任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

  编辑:王中新 李丰  校对:陆爱英

  来源: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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