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人社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作为,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步,有力促进了人社事业在更高水平上转型发展。

  上半年,山东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69.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3%。

  研究起草《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将正式出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6月底达88.46%。

  分流安置钢铁、煤炭等行业职工8841人。

  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3.9万人。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3万笔、8617.6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万笔、38.6亿元。

  在国内首创创业大学培训模式,实现全省17市全覆盖。

  发放职业培训补贴9043万元,培训劳动者29.2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6.6万人。

  举办人才引进活动4895场。

  上半年,山东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平稳

  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规范职工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建筑业从业人员实现全部参保。

  在全国率先出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单位和个人费率分别降至0.7%和0.3%,减轻企业负担17.5亿元。

  6月底,全省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608.7万人、1977.2万人、1237.6万人、1534.5万人、1153.9万人。

  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520.6万人、7244.8万人。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5.5%左右,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惠及600万退休人员。

  将18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适当向贫困人口倾斜。

  居民大病保险累计补偿457.8万人次、91.39亿元。

  上半年,社保基金总收入1955.1亿元、总支出17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3.1%。

  2015年起投资运营的100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累计实现收益50多亿元。

  省本级及17市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定点医疗机构133家。

  社保卡发放量达7019万张。

  上半年,山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在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完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创新政策。

  研究起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向各市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改革基层卫生职称制度。

  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24名、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名;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100多人。新建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全国技术能手59人;2名选手在国家集训队脱颖而出,成功进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

  研究起草《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出台海外引才工作站管理办法。

  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启动“外专双百计划”。

  上半年,山东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公务员考录政策向乡镇倾斜,健全公安、审计机关分类考录制度,建立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长效机制。

  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新聘5人,全省达17人,数量居全国前列。

  继续向事业单位放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

  推进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共5.7万个、已完成岗位聘用的5.6万个。

  坚持“阳光安置”,扩大“人岗相适”试点范围,拓宽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队伍渠道。

  迅速贯彻落实省委退役士兵安置“十一条”,精心做好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和涉军维稳各项工作。

  上半年,山东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更加合理

  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在潍坊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

  省管企业负责人开始按新标准领取薪酬,并向社会公开。

  连续19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连续8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分别达1810元、1640元、1470元。

  上半年,山东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制定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进调解仲裁地方立法。

  为6.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5亿元。

  上半年仲裁机构受理争议25153件,审结23758件,涉案金额8.1亿元。

  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3.8万户,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4.54亿元,补缴社会保险1.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