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还重点部署5大保障措施,山东将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强化用地用房等服务、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五大保障措施,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跨越。
5大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完善全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家库和产业联盟,积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大力推广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普及大行动”“两化融合深度行”“工业电商百县行”等活动,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对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套软件系统,实施保险制度补偿。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纳入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重点支持范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强化用地用房等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服务。研究制定通信业用电、用地、环保、规划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优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支持互联网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发展。
(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协调和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对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及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的企业,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给予重点倾斜。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引导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选择一批重点城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产融合作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制造企业合作,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创新担保方式,将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品,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发挥供应链融资产品对轻资产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立足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订单融资、定向保理等产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五)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对企业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知识的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以国际化的视野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集聚、培养、吸引一批精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团队。鼓励省内高校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相关专业,加强校校、校企、校所以及国际合作,建立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培养模式。支持职业教育、各类培训机构增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技能培训项目,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培训与实践基地。鼓励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取得的政府奖励,符合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发挥山东省首席信息官(CIO)联盟作用,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完善制造业CIO人才信息库。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