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济南治理老年代步车取得这么好的效果。”13 日,公安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高度评价济南交警对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治理效果,称济南的经验“ 可以学,可以用、可以复制”。

  “不用挂牌、不用学证”这是众多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四轮电动车厂家和商家的营销噱头,受此影响,在老年代步车在全国范围内大行其道,数量迅速激增,成为影响交通秩序的“顽疾”。

  今年3月以来,济南交警展开了针对“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等非法三四轮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严查行动,出台了“五个一律”严格处罚措施。一是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凡无法提供正规购车发票、合格证的,一律不予返还。

  二是扣留的非法机动车,如逾期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对其非法车辆经公告后一律依法处理。 三是对持有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一律记12 分并扣留驾驶证。

  四是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五是对在查处中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一律追究治安违法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将其列入常态化执法,在行动开始的前两周就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897辆,58人因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行政拘留58人,139名持有驾照的车主因为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被暂扣并机动车驾驶证。

  在严查的同时,济南交警向社会曝光了济南市56个非法三四轮车辆的品牌、型号,通过强化末端执法倒逼前端责任落实,以路面截流”带动“源头控流”。

  交警的严查行动也带动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及质检、经信委、工商等部门源头管理力度明显增强。济南街头违法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明显减少,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出现了市民要求销售商退货、销售商请求政府协助其向生产厂家退货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企业相继转型的局面。

  对此,在13日的现场推进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予以高度评价认可。在发言中,李江平说他此前曾多次在济南明察暗访发现济南也是老年代步车违法的重灾区,之前没有想到济南会取得这么好的效果,“现在在济南基本见不到老年代步车了。”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也在发言中表示,将在前期外出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政策实施综合治理、推进标本兼治,加大此类车辆的生产、销售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