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6月30日讯(记者杨永明)6月28日,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寿光农商行)发布关于2016年度信息和2017年一季度信息延期披露的公告(下称公告),这是该行继4月25日发布相关信息披露延迟公告后再度推迟。
公告称,该行原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度信息和2017年一季度信息,截止公告披露日,因该行年报尚未完成,相关内容尚需完善,为确保该行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准确性,该行申请将上述信息披露的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31日。
而就在今年4月25日,寿光农商行以与本次延期公告同样的原由,申请将2016年度信息和2017年度信息披露的的时间由4月30前延期至6月30前,至此需要再度延迟一个月。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对文件披露时间的规定,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所有发行人、担保机构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评级信用报告,寿光农商银行的信息披露时间显然已经滞后较多。
一边是信息披露“难产”,一边是违规放贷被罚。根据潍坊银监分局5月2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寿光农商银行因为降低信贷条件发放贷款被处以罚款二十五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这与中小银行缺少优质的资产标的不无关联,追求利润忽略相关风险的行为并不少见。
寿光农商行于2009年3月3日正式挂牌开业,前身是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寿光市农村信用社和2005年10月13日创立的寿光农村合作银行。截止到2016年三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3930515.5万元,负责总额3527638.32万元,利润总额11415.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