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惠农资金,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私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非法占有公款,贪污五保供养资金、受灾群众救助款,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截留扶贫资金,虚报套取国家粮补款……

  潍坊市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潍坊市纪委、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原校长宋保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学校采购单据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办公室主任韩文俊、伙房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刘向明、出纳李洪波3人虚报支出学生伙食费,将其中5万元合伙私分。宋保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韩文俊、刘向明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洪波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均已依法作出判决。

  2、高新区新城街道省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守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补偿款支取表、虚报冒领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3、诸城市皇华镇党委原委员、副镇长张海滨,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五保供养资金、冬春受灾群众救助款等公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4、安丘市金冢子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原主任王德民,利用负责办理农村房屋所有权手续,对违章建设进行行政执法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昌乐县首阳山旅游度假区新街村原党总支书记刘东成,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招待费用;支取桂河水系附属物拆迁款未入村集体账,支取蓝宝石小镇项目部分占地补偿款未入村集体账,直接用于村集体开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寒亭区高里街道李家埠村违规收取村民用井费、机井维修费、修路款等,电改期间收取民用表款、洼地承包费等,未到经管站进行资金代管,坐收坐支,直接用于电改其他支出。时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学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近日,滨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惠民县胡集镇王福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立根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王立根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和上报小麦、棉花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小麦直补及棉花良种补贴款共计75108.06元,并据为己有。王立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邹平县临池镇财政所原所长吕坤侵占惠农领域资金问题。吕坤利用担任临池镇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2013年6月侵吞水利工程款150000元,同年12月侵吞镇防护林配套资金余款49845元。吕坤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店办事处马张村村委会主任张名友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张名友伙同他人套取并私分土地补偿款17300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张名友以亲属名义套取占地补偿款13040元,用于村务支出。张名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田街道城建办主任于桂三伙同他人套取并私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3、2014年,于桂三伙同城建办副主任李俊杰,工作人员吕范林、李桐华,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套取并私分危房改造补贴款72000元。于桂三、李俊杰、吕范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于桂三、李桐华被解除劳动合同,李俊杰、吕范林被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4人刑事责任。

  5、无棣县西小王镇民政所原所长兼敬老院院长陈景军套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资金问题。陈景军在担任西小王镇民政所所长兼敬老院院长期间,将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按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向县民政局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19025元,除发放给张某某1080元外,将剩余的17945元存放于镇民政所专户,用于公务支出。陈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滕州市柴胡店镇后大官庄村村委会主任刘庆坤将村内道路硬化补助款据为己有。刘庆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薛城区周营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李振套取侵占村级防疫补助款,挪用禽流感防控资金。李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山亭区西集镇常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玺平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违规选用亲属担任村护林员,违规为亲属办理林权证,私自占有村民占地补偿款。杨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市中区永安镇蔡庄村支部委员、村主任李卫峰帮助他人伪造材料,骗取新农合保险金;利用职务便利,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李卫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峄城区阴平镇黄崖村党支部原书记董涛以本人及其父亲名义虚报套取国家粮补款,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规耕种集体土地拖欠土地承包金。董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6、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万仓行政村党支部委员、万仓自然村负责人李兴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销的手段,骗取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李兴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东营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东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东营区史口镇教育办原主任张维和、报账员马忠贞违规插手干预、截留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张维和、马忠贞违规插手干预镇中学贫困生救助金发放,截留67161.9元形成“小金库”,且在多次“小金库”清理检查中均未如实上报。史口镇党委给予张维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忠贞党内警告处分,东营区纪委责令东营区教育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退还截留资金。

  2、垦利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职员韩建辉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问题。2013年3月,韩建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9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垦利区城市管理局党组给予韩建辉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广饶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原主任、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冯永亮贪污问题。2004年10月,冯永亮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虚假发票套取公款74万元,并于2007年1月将其中27万元据为己有。广饶县纪委、广饶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冯永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潍坊、滨州、枣庄、东营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