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济南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开始喷涂标识。第一辆喷涂“公务”标识的公务用车,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牌照为鲁AL3008的中巴车。

  据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介绍,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喷涂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之外,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应急和机要用车、行政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标识。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13个具有执法执勤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三是中央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等11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11〕180号)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济南的公车标识图案由文字和数字组成,喷涂样式及规格按全省标识标准执行,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15日上午,济南市刚开会决定对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喷涂标识,下午就带头喷涂,主要目的一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敢于担当、雷厉风行、快干实干的要求;二是以身作则,为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喷涂标识工作做出示范;三是通过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给公务用车带上“紧箍咒”,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的对公车使用进行监督,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的指导,确保6月底前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同时设立监督电话66602345,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