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5年内完成职称制度改革
  不唯学历、职称和论文 只惟品德、能力和业绩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才可评职称

  4月19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职称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将在5年内完成惠及500万专业人才的职称制度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标准。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人才,经原单位同意,可评审职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韩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韩金峰指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但是,目前人才评价中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

  山东将继续深化工程、卫生、农业、会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改革,5年内完成全部系列的改革任务。山东将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职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要按照国家部署,对现有职称系列进行调整,保持职称框架的动态稳定性和开放性。对现有未设置正高的系列,要按照“成熟一个、完善一个”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同时,要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交叉评价、重复评价。

  完善标准条件,进一步提升职称评价的针对性。评价标准、方式“一刀切”,是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这次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重点,树立了鲜明的评价导向。要探索更符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把品德放在首位,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分系列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对科技、工程、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要结合工作岗位特点,科学评价工作绩效。同时,要分层分类合理设置论文条件。对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应用型人才、基层人才,可以弱化论文要求,重点考察实践能力和业绩贡献。

  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要着眼于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大力推进评价机制改革。在评价方式上,要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可采用笔试、面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参评人员专业水平、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申报高级职称的,要进行业务测试或面试答辩,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吸收异地评委或者实行异地评审,进一步增强评价的公信力。在评价范围上,对非公领域、基层、事业单位离岗创业、“高精尖缺”、海外引进、外籍、港澳台等专业技术人才,要畅通评审通道,保障其应有的权利。对技能人才,要打通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壁垒。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在职称社会化评审上,要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新机制。

  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要以职称制度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坚持“以评促培”,发挥职称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要坚持“以评促用”,根据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人才,进一步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五是改进管理服务,持续推进职能转变。服务是人才工作的本质,也一直是工作的短板。职称制度改革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方便”的原则,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