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一女子被丈夫家暴20年,严重时被打伤耳朵,打断手腕。不堪忍受的她没有求助法律保护,而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挥刀砍伤丈夫。日前,该女子被牟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多年忍耐一夜间爆发

  距离案发已经一年,本案的判决已经生效。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张芸时常回想,过去20年的时间里,她为何让自己走到了这一步?

  她向记者回忆,丈夫陈龙对她边打边骂:“你再跑呀,你有本事继续跑,你还敢回来……”陈龙把正在做饭的张芸一脚踹到地上,拉着她的头发将她拖到了院子里打。那天晚上很冷,地上冰凉,分不清是拳头还是腿脚落在张芸的身上,她感觉自己要死了。其实张芸当晚是打算喝药自杀的,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想起反抗。她是怎么拿到菜刀的已经记不得了,第一刀砍下去的时候,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丈夫的喊叫声似乎很遥远。当刀被放学回家的儿子夺下时,丈夫陈龙已经挨了五六刀了。

  被拳打脚踢受虐二十年

  “他只要心情一不好就会打我。”张芸和陈龙结婚20多年,经常挨打。陈龙心情不好时会和她吵架,之后便拳打脚踢,有时会拿工具打,手边有什么就拿什么,木棍、板凳、铁锹……张芸的一只耳朵被打坏了,一直需要吃药治疗,左手的手腕被铁锹打断了,至今提重物会吃力。

  2016年5月,张芸忍受不了打骂,偷偷跑去了市里的一家火锅店躲避,却没想到被陈龙的朋友撞见,告诉了陈龙。陈龙跑到火锅店闹事,并扬言张芸如果不回家,就“弄死”她。火锅店老板建议张芸诉诸法律,并给了她两个月的假期回家把事情处理好。

  张芸不懂老板说的法律,被打了这么多年她也不知道怎样制止丈夫,她买了一瓶农药准备自杀,却没料到当晚自己竟然砍了丈夫。儿子叫来救护车的时候,张芸依旧大脑空白,看到医生抬出了担架,她下意识地压住丈夫阻挡医生的救治,儿子的劝说丈夫的求饶在耳边嗡嗡响,直到警察把她拉开。

  “我之前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被丈夫打能得到谁的保护,来女监半年多了,学了很多法律知识,感觉生活从没这么平静过。”张芸苦笑了一声说。(文中人物为化名)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牟平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很多人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不甚了解,认为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而事实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对此,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为保护未婚同居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另外,反家暴法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16年8月19日,牟平法院家事审判庭签发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遭受丈夫暴力侵害的妇女刘某实施人身安全保护。 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烟台市首家法院制发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牟平法院提示所有家暴受害者,遭遇家暴时绝对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务必要运用法律正确防卫处置,不要以暴制暴,适得其反。(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