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市将开展中小学七个项目的体育联赛竞赛

  学校参加联赛情况将作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从市体育局获悉,下发《2017年聊城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举办聊城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制度,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健身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育技能。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服务。

  市、县(市、区)级联赛主办单位分别为体育、教育、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承办单位为聊城市体育馆、 各县(市、区)体育、教育、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社会体育组织或团体可以作为协办单位承接和参与联赛的竞赛工作。 市级联赛原则上每年7月底结束,联赛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期间进行。

  竞赛项目有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羽毛球。

  市级联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5个项目以运动队所属学校为单位参赛,参赛队伍须为(市、区)级联赛的优胜队伍;田径、游泳项目,由所在(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牵头,选拔县(市、区)级联赛的优胜者以县(市、区)为单位参赛。县(市、区)级联赛:所有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须参加体育联赛。各县(市、区)报名人数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以暑假前所在班级分别参加小学、初中和高中组比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各级比赛,田径、游泳项目可以代表学籍所在县(市、区)参加比赛。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市级各项目联赛中市教育局将派人员在赛前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赛(资格审查办法另行通知)。县(市、区)联赛的运动员资审办法由相应的主办单位确定。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羽毛球各组别竞赛项目均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队(人)数减一录取。获得录取名次的颁发成绩证书。田径各组别竞赛项目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联赛还将对各县(市、区、)联赛的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设立优秀组织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各学校参加联赛情况将作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纳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比奖惩。各县(市、区)体育联赛的奖励和计分办法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