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辱骂交警,聊城一男子被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拍下民警执法现场视频,传至网络并配音辱骂执勤民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聊城交巡警支队执勤一大队对外通报了一起网上辱骂执勤民警被拘留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经取证后,依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16日(农历正月二十)晚20时许,聊城交巡警支队执勤一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道路设置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的行动中,有一车辆为逃避检查,在聊城百货大楼路口原地掉头向西逆行。在车流量最大的东昌路!这种行为非常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迅速开车拦截,虽警车被驾驶人撞坏,但在第一时间控制住了驾驶人,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当时,在附近的市民孙某将事故后的现场情形拍摄下来,并配音辱骂执勤民警,上传至网络媒体。该视频在网络流传开来,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经取证后,依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其中增加的条款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其中包括,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阻碍执行职务的警车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络发帖一定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