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3日讯(记者于凡)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物价局解读山东日前出台的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国家针对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不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提出的一项重要经济制度。山东按照中央政策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出台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实际上就是将《反垄断法》的规定前移,由事后救济改为事前防范。
山东省物价局局长 陈冲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省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对于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和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保障意见贯彻落实,山东建立了省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且规定各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未进行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对已有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各级、各部门按照“谁 制定、谁清理”的原则,2017年底前完成存量的清理工作,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