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3月1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曹杰 李娜)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交通肇事网上逃犯缉捕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二次大规模的缉捕网上逃犯专项行动,共成功抓获网上逃犯53名。

  2016年5月28日18时30分许,曲某驾驶无牌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至215省道与龙口市南山山水一路交叉路口处,与马某驾驶的鲁FLZ3**号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马某受伤,肇事后曲某弃车逃离现场,马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龙口交警大队经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的重点活动区域,协同招远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将网上在逃人员曲某抓获归案。

  2016年3月6日15时40分,王某某醉酒后驾驶鲁F969**号二轮摩托车在204国道姜家疃村口发生交通事故,后一直未到案,交警三大队查询发现犯罪嫌疑人户籍地为黑龙江省,发函给户籍地公安局协助调查,该派出所通过犯罪嫌疑人朋友微信获取重要线索,并获取嫌疑人孩子照片,发现其在烟台某中学上学,最终户籍地公安局刑警队来烟与三大队民警协同将王某某抓获。

  行动中,民警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充分发动亲情关系网络,最大限度地搜集其所有亲属、社会关系和可能落脚关系人的基础信息,争取网上逃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支持,督促网上逃犯投案自首。2016年11月,龙口发生一起致人重伤的弃车逃逸案件,确定嫌疑人后,龙口大队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由于嫌疑人常年在外打工,行踪不定,案件迟迟未破。龙口大队围绕嫌疑人关系网,采取发动其亲朋老乡规劝方式,向其家属讲明公安机关缉捕行动的政策和决心,晓以利弊,动之以情,把案件的损害赔偿数额和对方家属要求一一转告,并鼓励其家人规劝早日投案。12月17日,嫌疑人在其家人陪同下从打工地到龙口投案自首。

  此外,积极争取村委、村治安保卫等部门的支持,建立即时沟通机制,一旦遇网上逃犯借机回家探亲,立即组织抓捕。

  交警部门以高科技为依托,整合现有科技资源,灵活运用,打造全覆盖的电子眼网络,切实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办案中,主动深入辖区各个派出所、居民小区、机关、银行等部门,对所属的监控设备逐一登记造册,编制起一张无形的天网,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能够迅速通过道路电子监控系统,准确识别肇事车辆,提高对案件的侦破速度。在事故勘察工作中细致、准确、全面,认真勘验事故痕迹,固定证据,为及时破案赢得宝贵时间和准确证据,反复核对查实,从而准确判断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行驶路线、行驶速度、接触方式、接触部位等事故事实,为尽快破案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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