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消防正在救援烟台消防正在救援

  胶东在线3月1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王婼楠)2月27日晚19时11分,烟台公安消防支队长江路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开发区长江路与三亚路交界处南有货车起火,长江路中队立即出动赶赴现场救援。

  到达现场后,指挥员侦查发现,着火物为大型拖挂货车车头,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开始向后方托盘部分蔓延。指挥员立即决定用两支水枪,一支对货车油箱部分进行冷却,阻止火势向后方蔓延,另一支对车头部分火势进行扑救。经过十多分钟的紧张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后据司机描述,其在正常行驶时,车头部位突然冒起火星,随后便闻到烧焦味,见状,司机立即将车停在路边,无奈车内并没有配备灭火器,只能报警求助消防部门。

  在此消防部门也提醒广大车友,像此类事故,如果车主车内配备灭火器,损失将会大大减少。不过,灭火器只能用于灭初级火灾,要想起效必须掌握时机。这就意味着车主在发现汽车有异味冒烟时,应当及时用灭火器去扑救,等见到明火后再去救,即使使用体积再大的灭火器也是“杯水车薪”。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