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山东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046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25人,同比增加31.6%。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429人、起诉73653人。其中,挂牌督办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批捕涉案刑事犯罪57人,查办背后职务犯罪51人;批捕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犯罪50人、起诉126人。
“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质效明显提升,与省政府协调联动,深入3639个重点建设工程开展法律跟踪服务,避免资金流失14.7亿元人。”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介绍,2016年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惩处涉嫌犯罪人员310人、监督立案317人。立查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破坏扶贫政策落地的职务犯罪705人,督促清退优亲厚友、冒名顶替等错保对象14739人,追回发放不当资金1910万元。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2016年,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046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25人,同比增加31.6%。圆满完成起诉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腐败案等重大办案任务。狠抓追逃追赃工作,共追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5人,同比增加10.5%。
据了解,2017年,山东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换届选举过程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要组织对全省案件线索、积存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逐件登记造册,逐件研究处理措施,逐件指派专人抓落实。”吴鹏飞称,2016年的积存案件要在今年5月底前清理完毕,全部案件线索要在7月底前完成清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或在办案中发现的其他涉嫌违纪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以及相关纪检机关通报。同时,要加大追逃追赃力度,重点追缉“百名红通人员”,积极办理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加强防逃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