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26日 由山东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今天上午在济南正式启动。今后,山东省检察院将专门从全省检察机关中选拔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组成巡讲团采用学生喜闻乐见易于理解接受的方式进行法治教育,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使“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每一个地方、每一名学生。

  今天上午,山东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启动“法治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针对校园暴力、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日益严重的问题,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教育、团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慎重处理校园暴力和在小学生的犯罪案件,在维护校园秩序和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201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犯罪304件370人,起诉289件325人。对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共批捕22人,提起公诉36人。日照东港区的成年人陈某引诱在校未成年学生周某,强迫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卖淫,东港区院依法从快对陈某批捕、起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广饶县成年人石俊峰因泄愤到广饶县某中学教室放火,至3名学生烧死,20多名学生烧伤,随后到另一中学故意重伤2名初中学生,案件发生后全省三级未检部门立即介入,在最短时间内对其批捕起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山东省检察机关处理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案件时,坚持双向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既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对加害人的教育挽救。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大、可改造性差的,依法批捕起诉;对于真诚悔罪、取得受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的,依法从轻处理。全省共办理此类案件90人次,依法批捕50人次,不捕40人次;受理审查起诉191人,提起公诉126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

  对涉罪中小学生,检察部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未成年学生犯罪尽最大努力进行教育挽救,使之改恶向善。淄博淄川区院办理李某、张某、刘某寻衅滋事一案时,办案人员在加强法律教育、使之真诚认罪悔罪的同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矛盾,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中小学生被害人,则注重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体现司法人文关怀。2016年共对中小学在校生进行司法救助4人,法律帮助23人,心理干预15人,身体康复人数32人。潍坊诸城市院联合控申科向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这两名失学少女重返校园。聊城东昌府区院在办理继父性侵继女案件中,积极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

  为使广大中小学生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对中小学生有针对性上法治课,如防范性侵,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校园暴力行为的应对方法等等。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共上法治教育课2788次,覆盖学生人数达八十余万人次。

  目前,全省未检干警担任556个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1021个班级担任法治班主任。省院未检处派员担任济南甸柳一中和洪家楼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围绕“校园暴力”、“依法从教”、“远离毒品”等主题,为全校师生进行法治讲座,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临沂兰山区院各派驻检察室负责人被聘任为驻地学校法治副校长,未检干警被聘任为法治班主任,定期深入学校面对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答法律问题,深受师生喜爱。(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