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经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济南自2016年12月18日起,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于16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7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二、呼吁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采取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火电(不含超低排放企业)、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炭素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应当按照一企一策的规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和建筑、道路、园林、绿化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项目(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停止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作业。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