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李先生:前两天我回到家,发现女儿手里拿着一部手机,手机里还装了不少游戏,可是我没给她买过手机啊。我家在长清区,家里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今年12岁,上六年级,来年就要中考;二女儿生病了,前段时间在市里面的医院治疗,我去医院陪护。就趁着我不在家,老大拿着家里的钱买了这部手机,也没告诉我。

  手机是大女儿在离家不远的长清舰宇手机大卖场里买的。女儿说,当时和同学一起去的,花了500多块钱,店员给了她收据。手机是2014年出厂的,外表有划痕,应该是样品机。我不反对女儿买手机,可是两个小孩去买,没有监护人陪同,店家就卖给她手机,不太妥当吧?

  记者调查

  李先生最担心的是玩手机会影响孩子学习。他说:“没有大人陪着,商家不应该卖给孩子手机,这种东西又不是学习用品,价格也不低,怎么说卖就卖给孩子?马上要中考了,耽误学习怎么办?”

  12月8日下午,李先生根据收据上的联系地址,来到这家手机卖场,想要个说法。“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我,卖手机给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我想找相关负责人,也没找到,最后不欢而散。其实我就是想等一句道歉,没大人陪,他们不该卖给小孩手机,可是他们不说。”李先生告诉记者。

  李先生表示,既然孩子买了手机,就没想着再去退。“手机里的游戏我已经全删了,等女儿上了初中,给她办个手机卡,当电话用。”

  12月9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联系到手机卖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很少遇到小孩独自来买手机的情况,具体情况得问柜台柜员;卖这个牌子手机的专柜也早撤柜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表示柜台的名称当时没注意,但是收据上盖的是舰宇手机卖场的章。李先生说:“我希望商家能保证,没大人陪着,不再卖孩子手机。”

  律师说法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表示,该案例属于可撤销的民事合同。12岁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手机的行为,需经监护人追认。对于购买行为不认可,监护人可要求撤销合同,退手机。同时,商店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的做法,并不违法。

  (生活日报记者 杜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