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村干部欠的钱

  现村委会有责任还

  那么,在立据人已无可追溯的情况下,原来村干部欠下的这笔账,到底该不该由现任的村委会给兑现呢?5日,记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根据田先生所提供的欠条显示,立据人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无论立据人在与不在,都应当由立据人就职单位还款,必要时,田先生可采取法律手段追款。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田先生所在村的村委还是愿意承认欠款的存在,但是告知田先生,村里现今没有这部分款项,只能再等等,等到有费用了再给处理。面对这样的回复,田先生说,毕竟自己还是村里人,既然村里说还给,也只能再等着。而对于已经不认账的,他也表示,怕被找麻烦,毕竟生意人都是和气生财,个别的实在找不回来也就算了,但这些账不能都“抹”了,现今饭店生意每况愈下,四万对他来说,也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对他们家的影响还是挺大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