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规定,对于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而济南市区内私自占道乱收费现象突出,特别是医院等公共场所周围,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通告》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停车收费的,由城管执法、公安、物价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表示,对于这一问题各部门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予以查处。
不过,韩军庆也提醒市民《通告》的试用范围只限于市区道路停车泊位,不包括商场、其他公共建筑的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广大市民朋友可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所,就近停车。
此外,车主还可以下载济南停车APP,通过输入车主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车牌号、车架号进行车辆绑定,实时查询个人历史停车信息。
还可以通过查看《欠费告知单》、拨打济南停车集团热线电话0531-66600539、去停车场所属区停车运营公司、现场咨询停车管理员等渠道获取车辆欠费信息,并及时补缴欠费。
对于有异议的停车信息,车主可以拨打济南停车集团或各区公司热线电话、去停车场所属区停车运营公司核对自己的停车信息。
停车位缺口近130万个
据济南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截至2016年10月底,济南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79.2万辆,其中市区汽车121.6万辆。而从停车设施结构上看,济南市现有的50余万个停车泊位中,配建停车泊位43万个,公共停车泊位4.6万个,道路停车泊位2.8万个,分别占比85.4%、9.1%、5.5%。
由此可见,济南市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机动车占用道路停放,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致使道路交通拥堵更加严重。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反映的停车问题多达4.8万件,占所有交通类问题的近40%,关注度居高不下。
(生活日报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