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在市政府机关会议中心召开,全市将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7年完成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青岛市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共分三个阶段推进,将治理重点主要分为八类违法建设。
三年来,青岛市已清理拆除各类历史存量违建1.6万余处215万平方米;拆除各类新生违建5000余处79万平方米。在接下来的3年左右时间内,全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市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治理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筑)。治理重点分为8类,例如,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工作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2016年11月至12月为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摸清底数”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为第二阶段,是“落实措施、全面推进”阶段,期间,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总结验收”,时间是2019年1至6月。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王洪智)
来源: 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