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新闻》报道,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我省财政筹集资金1.02亿元,同比增长30.7%,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