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非法营运

  将受处罚并扣留

  自2017年6月1日起,全市各区县划定的禁行区域内非法代步车全面禁行。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将按照全面清理代步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划定禁行区域,教育劝导车主自觉停用代步车;采取行政手段,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三部分进行治理。

  届时,淄博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自用的非营运代步车实行集中整治,同时对非法营运、禁行区内行驶的代步车进行处罚并扣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