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11日讯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枣庄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鲁军(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鲁军,男,1961年7月生,汉族,山东济宁人,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
2006年3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0年12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秘书长;
2011年11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12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薛城区委书记;
2013年5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共枣庄市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8月11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9月27日,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张鲁军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6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山东枣庄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马俊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