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4日,市政府组织建委、房管等七部门联合出击,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大检查。

  据了解,这次大检查主要是针对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委、国土、房管、城管执法、工商、物价、公积金等七部门联合对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和高新区范围内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了集中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查看销售现场、检查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在线查阅网签、成交价格等相关情况,对企业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有的企业存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以电商团购、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认筹金、预定款等费用;二是个别存在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诱导消费者的现象;三是部分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存在标价缺项、漏项等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四是签定销售合同后未及时网签,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五是有的售楼处现场不按规定公示有关文件、证件,公示内容不规范、不齐全,销售人员未取得销售上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六是个别开发企业拒绝或限制购房人利用公积金贷款等违规行为。

  据悉,检查活动将持续到本月底。检查组对各企业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将对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自律、规范行为,确保依法建设、依法销售。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暂停网签销售、记入信用档案、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