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人员和军转干部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高龄人员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0元、40元和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

  此外,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据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夏天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