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是什么?

  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紧缺专业目录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2016年7月1日前已按原政策标准申领了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的人员,可按新标准领取剩余期限补贴,但在职研究生不能再申领。

  新政策出台后,将于2017年3月启动第一次申领工作,申领范围为符合条件研究生2016年7月至12月的补贴。与原有政策相比,新政策一是提高了补贴标准。由原来硕士400元/月、博士600元/月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并且增设了紧缺急需专业研究生补贴发放标准。二是调整了补贴资金渠道。在中央、省驻青企业单位、市直企业单位就业的研究生住房补贴由青岛市财政负担调整为市和区(市)财政各负担50%。三是明确部分人员不得申领补贴。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的,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的,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以及在职研究生等。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青就业,自2012年7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实施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为来青就业的国内外研究生发放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硕士400元/月、博士600元/月。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共为全市3000多家用人单位接收的1.78万名研究生发放补贴1.76亿元(市本级财政约9600万/各区市财政约8000万)。2012-2015年,来青就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逐年上升,分别为:3000人、3500人、4000人、7300人。(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