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内一家老牌国企工作的老杨这个中秋过得很“清静”,与往年不同,老杨所在的国企今年暂停了节日福利。由于企业发展形势严峻,再加上八项规定,像老杨这样“零福利”的员工不在少数。那么,企业到底能不能给员工发福利呢?又有哪些福利是合规的?
福利过节费缩水3年,今年干脆彻底停发
回忆起过去中秋节的福利,工作了二十余年的老杨颇有感触。“以前,油、米、面、月饼这些都是基本的,还有各种海鲜和肉。总共加起来得有十几样吧,有时候一趟都拿不完。”除此之外,老杨往往还会收到300元的过节费。
“今年不只取消了福利,连过节费也没有了,中秋节连简装月饼都没发。”实际上,从2013年开始,老杨的福利就缩水了,直到今年暂停发放。“过年过节,单位发的东西不一定多贵,都是一种心意。”对老杨来说,过节福利的变化还是让他有点难以接受。
不仅在国企,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原本热闹的中秋节,现在却格外“冷清”。刘震(化名)是济南市市中区某事业单位人员,以前中秋节成箱搬的海鲜、蔬菜、月饼等物品,现在只剩下一袋月饼,过节费也都没有了。
政策并未禁止发福利,有单位只为节约成本
其实在去年年初,山东省总工会就下发了相关通知: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传统节日之一的中秋节,基层工会是可以发放相关过节物品的。
省委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林学启说,“八项规定”并不是取消职工正常福利。但在执行具体规定时,有些单位和部门宁愿收得紧,也不愿放得松。究其原因,一些单位和部门,政策界限掌握不准,担心出事;也有的单位部门,为了节约经费或者降低成本,借机取消职工福利。
“八项规定后,职工还要正常发福利,反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借‘八项规定’之名剥夺了职工的正常福利。”山东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是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有钱却不敢花,部分单位发购物券
12日,省直机关主任科员周华收到了办公室的通知,去某超市领取中秋福利。而另一位国企员工今年的福利同样要到某超市领取,发放的是购物券,然而在通知中却说只是去领取定额的物品。
同时,有些政府单位可以避开“中秋”等关注度高的节日发放物品。比如有些省直机关单位,中秋没有发放任何福利,却在端午节等节日发放过节物品。林学启认为,这是相关政府部门或国企担心引起社会舆论,怕成为众矢之的而采取的措施。
同时,八项规定之前,尤其在省直机关,地市单位会在节前送来礼品,发放到省直机关各处室。“以前这些下属单位来了,我们总要请他们吃顿饭,现在这顿饭省了。”周华说,今年领导有的放假第一天就准备回家,不像以前,经常还要吃喝一天,第二天才能返回老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