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出台《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18年,在全市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体系,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目标。

  《方案》要求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补短板、去产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五个一批”(主动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核准(备案)一律由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由省安监局负责核发。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年的煤矿和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自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技术改造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确需批建的,铁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30万吨/年,金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6万吨/年,粘土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且须经省联席会议联审报省政府审批;暂停审批新建石膏矿山;对达不到《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的矿山一律不得生产。

  《方案》要求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门槛要求,结合推进“五个一批”,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清理整顿全市现有化工园区,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2018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以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试点市为契机,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等手段,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加快推进采空区治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采空区治理,确保不再形成新的采空区。

  执法检查“五个一律”

  凡是发现企业不围绕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

  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上限经济处罚;

  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

  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发证机关要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10余个重点行业有了防控措施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控措施》,针对道路交通领域、消防领域、煤矿领域、非煤矿山领域等十几个重点行业领域出台了防控措施。

  比如在道路交通领域,集中对七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

  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清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对非法改装、拼改的车辆进行清理,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以及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人员进行清理,对经常性违规违章驾驶人持续纳入公安派出所安全管理。

  严查严管严处一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严处一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运输车辆超员的实行从严处罚。超员20%至50%的,停止营运3个月;超员50%至80%的,停止营运6个月;超员80%至100%的,停止营运9个月;超员100%以上的,停止营运1年。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市、县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将风险确定为“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逐一登记,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目前,十余个领域都有了防控措施。

  来源:沂蒙晚报 记者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