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了解到,8月1日起,济南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降低了10%。同时,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和一次性医用材料统筹支付范围也有所扩大。

  完成调整后,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再降10%

  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参保人在选用乙类药品时,个人负担相比甲类药品要重一些,这次政策调整统一把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了10%,降低个人负担的作用明显。”

  据介绍,此次调整济南市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由15%、20%分别下调为5%、10%。这是济南市第三次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通过近年来的调整,这一比例从40%降低到了目前的水平。

  参保人使用“乙类目录”药品时,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再纳入统筹支付,按规定报销。例如,市民张先生患糖尿病多年,一直注射胰岛素控制血糖,其使用的“诺和锐”胰岛素每支单价73元,过去,张先生需要按照15%的比例先自付10.95元(73元×15%),其余62.05元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调整后,张先生只需按5%的比例先自付3.65元(73元×5%),剩余的69.35元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报销。

  整体来看,一支药73元,张先生个人花费8元多,其余约65元可以享受报销。“一个月要用两支胰岛素,原先个人一个月花30多块钱,以后每个月只花16块钱。”张先生笑着说。

  门诊统筹诊疗项目增90种

  济南市门诊统筹政策自2014年5月开始实施,当时仅有195种诊疗项目。随着参保人治疗需求的不断提升,济南市社保部门也随之扩大诊疗项目范围,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4月,新增38种医疗服务项目;2015年7月,调整增加了25种中医适宜技术;2016年4月,调整增加了72种诊疗项目。

  “这次又增加了90种诊疗项目,总数达到了400余项。”济南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动态调整,济南市医保门诊统筹诊疗项目政策在不断升级中,保障参保人门诊治疗需求。

  一次性耗材支付范围扩大

  据介绍,此次济南市首次对职工医保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调整,一次性增加了145个医用耗材种类。

  这些医用耗材种类又涉及4000多个耗材单品,降低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如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统筹支付范围的保障形式。据了解,济南市门诊统筹政策自2014年5月开始实施,当时仅有195种诊疗项目。

  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市(部队)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普通门诊看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与之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签约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凭社保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金或现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或现金支付,统筹金不予报销。

  (生活日报记者 王红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或个
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