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刘娟(化名)反映,自己报考了淄博市中心医院的事业编,其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为第一名。她原以为肯定能被这家医院录取,没想到却被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当事人:

  曾在其他医院工作,并没什么问题

  近日,刘娟介绍,她于今年5月份参加了淄博市中心医院的事业编笔试,笔试成绩为所报岗位的第一名,并于6月份参加了事业编的面试,笔试加面试刘娟的总成绩是第一名。

  “知道自己考了第一名,我非常激动,觉得去这家单位就职已经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刘娟说,考试结果出来后没几天组织了体检,她本以为体检根本不会出现问题,可最后却被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刘娟介绍,她因为佝偻病引起的双腿畸形,曾经做过缺钙膝内翻手术,除了走路有些异常外,对工作和生活没有任何影响。当得知自己因为这个原因被告知体检不合格后,她感到不能接受。

  据了解,刘娟读研期间在东北一家医院实习了两年半,并于2015年到家乡一家医院工作,目前在该医院任住院医师。令刘娟感到不解的是,体检中心给出的报告是体检不合格,理由是病症可能会继续恶化,不能履行职责,那为什么在其他医院可以正常履行职责呢?

  刘娟对体检结果质疑,“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的招聘简章规定,体检是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执行的,然而按照规定,患有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重大疾病属不合格。而我的情况应该不符合这一项。”

  随后,刘娟拨打了淄博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的电话,对方称,体检结果是由专家组讨论决定的,她的身体条件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