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济南警方将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全市信用卡恶意透支人员主动到发卡银行还清欠款,对超期仍未还清欠款,达到立案起诉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有关部门将予以立案追诉。

  12日,济南警方提醒,信用卡恶意透支人员即日起30日内主动到发卡银行还清欠款,争取主动。公安机关将把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及违约持卡人信用录入全市经济违法犯罪黑名单数据库,并纳入征信体系。此外,警察上门后把钱还上了,恶意透支数额巨大者仍需负法律责任;即使每月还一点,超期不能如数还款者也将难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