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和甘肃宣布降低社保费率,自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以来,至少已有16个省份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至19%。记者梳理发现,山东自2010年7月起将企业缴费比例降至19%,之后多次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缴费比例为18%,在全国属于较低水平。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7月14日,山东省下发《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要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20%(含20%)的,有关市(指设区的市,下同)及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缴费比例已经低于20%的市,不得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以后年度视基金收支情况逐步统一和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统一按20%执行。

  2011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通知,再次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9%(含19%)的设区市、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可以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一个百分点。济南市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

  2016年4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发布,再次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8%的市,应逐步降至18%。因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了解到,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养老保险待遇不会产生影响。目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企业或个人缴费费率高低无关。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会受职工本人缴费费率影响,只有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下调,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收入。(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