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含高新区)共100个部门(单位)、10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工作,按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4月6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了《济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4月14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济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4月25日,我市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我市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8个补贴层级,其中,副市级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169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500元。